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本科论文>材料浏览

关于海事仲裁论文范文写作 体现司法主流意见海事仲裁典型案例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海事仲裁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13

体现司法主流意见海事仲裁典型案例,本文是一篇关于海事仲裁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海事仲裁论文参考文献:

海事仲裁论文参考文献 论文评审意见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论文论文评价意见管理会计案例分析论文

2015年12月24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下称海仲委)在上海正式发布了《中国海事仲裁年度报告(2014)》(下称《年度报告》).这是海仲委首次针对中国海事仲裁发展所做的年度总结,具有开创性意义.

去年恰逢我国《仲裁法》实施20周年.海仲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20里,随着世界经济发展重心的东移和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海事仲裁的发展也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据了解,海仲委始于1959年1月22日,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的受理国内外海事争议案件的常设仲裁机构,设立时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1988年改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年度报告》主要有以下三个亮点:一是对我国海事仲裁发展宏观环境进行深入分析,解读海事仲裁在“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改革、航运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对中国海事仲裁实践作细致入微的样本分析,包括案件管理数据、仲裁规则及制度创新、典型案例.三是对中国海事仲裁司法协助和监督进行梳理.海事仲裁司法协助和监督部分,相关数据具有权威性,所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意义,评论视角亦可反映我国司法的主流意见,使《年度报告》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参考意义.

本文现为读者节选《年度报告》中的两件典型案例以飨读者.

甲轮光船租赁合同争议案

【基本案情】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2003年9月29日签订《光船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法律和仲裁条款为:双方同意适用中国法律.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2005年9月13日,就甲轮的续租事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订《甲轮续租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续租期间甲方有权将甲轮对外出售,并且将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作好交船准备(租金结算截至日期为甲方完成最后一个营运航次卸货结束);同时甲方同意给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购买甲轮的优先权.

2007年8月20日,被申请人和案外人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并以传真的方式通知申请人船舶已出售.申请人请求仲裁庭确认被申请人违反补充协议第三条的规定;请求仲裁庭确认申请人享有同等条件下购买甲轮的优先权.

【争议焦点】

1. 补充协议第三条中有关“优先购买权”约定的效力;

2. 申请人是否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3. 申请人要求确认其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是否具有可执行性.

【评析】

就第一个争议焦点,涉及甲轮续租补充协议的效力问题,该续租补充协议基于当事双方于2003年9月29日签定的光船租赁合同,其第四条约定:“其(疑原文漏)他条款依据甲乙双方于2003年9月29日签定的光船租赁合同条款不变”.当事双方均同意按“光船租赁合同”第25条的约定将本案交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该补充协议除因第3条中约定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购买甲轮的优先权”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外,双方合作顺利.且续租补充协议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而达成,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就第二个争议焦点,取决于补充协议第三条中关于“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应当如何履行.首先,本案中出现的“先买权”,正如被申请人指出的并非《合同法》第230条规定的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享有的法定“先买权”,但是“优先购买权”是民法优先权的一种,除了法定的先买权外,法律并不排斥当事人约定给予合同的相对方在同等条件下对其他租赁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案中申请人根据双方的约定主张对甲轮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的权利应属合法有据.申请人主张根据《合同法》第124条“参照本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的规定,参照《合同法》分则第13章租赁合同中的第230条的规定也不无道理.其次,被申请人答辩称“优先购买权”的约定不明确.然而,被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申请人购买甲轮的优先权的约定是明确的.“同等条件”显然正如被申请人所指出的,不仅仅指价格,还包括合同订立时间、价款支付期限、方式等等条件.至于“同等条件”中的所有条件均有赖于被申请人向特定对象即申请人发出的通知或要约加以明确.申请人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的实现必然要以被申请人的此种通知或要约为前提.被申请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并在和其他第三方就甲轮达成交易前,将“同等条件”直接通知申请人,通过网络或其他形式广泛询价不能代替此种直接通知.申请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不等于申请人一定要有购买行为.但一旦申请人在租赁合同结束前表示接受“同等条件”,被申请人就不能以“同等条件”售予第三方.被申请人作为证据提交的“2007年6月4日发给申请人的函”在质证时遭到申请人的否认,理由如下:1)被申请人自己摘抄的“电信记录”没有证明力;2)函件内容不能和其他有效证据形成关联和证据链,不能相互印证;3)申请人同日同时收到的被申请人的传真内容和该函件内容完全不同.申请人据此否定了此函的真实性,并当然地否定了被申请人藉此证明其已尽通知义务的说法.因此,仲裁庭决定采信申请人的反证及其质证意见,对被申请人的此份证据不予采信.鉴于以上看法,补充协议第3条关于“被申请人给予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轮的权利”的约定合法有效,该权利的实现以被申请人将“同等条件”告知申请人为前提.由于涉及船舶买卖,此后的进程进入通常的船舶买卖合同的交易过程,如果本案被申请人作为卖方提供的条件合适,而且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本案申请人作为买方经承诺,交易达成,以签订船舶买卖合同的方式实现其在原先的光船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的优先购买权.可是被申请人在租赁合同延续期间未将“同等条件”通知申请人的情况下,将甲轮出售给第三人,造成申请人无法实现其优先购买权.被申请人的这一行为违背了补充协议第三条的相关约定,显属违约行为.

结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海事仲裁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海事仲裁的特点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股东代表诉讼的司法审查限度:典型案例与适用标准
摘要:为平衡股东与董事的利益,当公司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时,公司可成立特别诉讼委员会来评估该代表诉讼是否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实践中,由于特别诉讼委员。

网信办公布网络敲诈和有偿十大典型案例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黎萌)国家网信办日前公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

国内外城镇化进程中高端服务业典型案例和
摘 要: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区域经济结构的形成,服务业尤其高端服务业出现了向大城市或城市群集聚发展的趋势,特大型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高。

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典型案例新合并准则完善建议和实务监管
摘要:作为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趋同的重点内容之一,合并财务报表尤其合并范围的判断标准一直是准则制定中的难点和焦点。本文采用准则评述。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