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案件报道连带失实,本文关于连带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连带论文参考文献:
提要:案件报道从本质上讲,是为传达司法正义.但和每一件重大冤案错案相伴的,几乎都有媒体的“连带”失实报道.案件报道为何会“连带”失实,如何规避?本文从内因外因分析原因,并提出审慎、专业和严守操作规程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案件报道 连带失实 对策 呼格吉勒图案
案件资源是媒体报道的“富矿”.案件报道的主要信息来源,多为政法办案、公诉、审判等部门,本应权威.但如果政法部门案件办错了,报道也可能会“连带”失实.2014年两起在国内产生很大反响的冤案错案,念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分别被改判,彰显了我国司法的进步.然而,梳理这两起重大冤案错案的相关报道,就会发现部分媒体报道的失当.其实,在案件报道中,做到审慎、专业、严守操作规程,完全可以避免报道的失当.
一、案件改判,报道“连带”失实
念斌投毒案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二人死亡.警方很快确定是“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定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念斌被逮捕、提起公诉.
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审判,念斌4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0年10月,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出不核准死刑的裁定书,并撤销原判发回福建省高院重审.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此前福州中院死刑判决,宣告念斌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桩一波三折的案件,引起媒体强烈关注.2008年之前,媒体对此案的关注多以当地媒体报道为主,报道的重点主要是当地警方如何破案等.
如《某某某,投毒案犯的克星》,该文详细介绍了福建 系统一位毒物鉴定专家的破案经过,透露了念斌案侦破的细节.念斌案送检的多件检材最初并未鉴定出毒物,报道称“此前这起6人中毒死亡2人的案件,事发当天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都显示阴性(无毒)”,突破口是该专家从一口炒锅中检出鼠药成分,从而破案.后来,经大陆和香港多位权威毒物专家审查该鉴定结论和图谱,认定检验结论是错误的.这个鉴定意见,也成为念斌最终被判无罪的一个重要依据.
呼格吉勒图案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在警方内部,该案被称为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2005年,随着内蒙古系列 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失当报道主要有:《“四·九”女尸案侦破记》,这是一篇典型的案件通讯,详细记述了案件发生后,警方如何“斗智斗勇”侦查破案的详细过程,报道中提及的人物身份、姓名等交代得都很详细,稿件配发了警方会办案件和呼格吉勒图指认现场的图片,报道感觉非常真实、可信.
二、“内外交错”致案件“连带”失实
由于念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被分别改判,上述案件报道也“连带”失实.一个地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媒体及时报道是分内的职责,但案件被改判引发报道失当,值得反思.笔者多年从事政法报道,认为可以从“内”“外”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从外因方面来说,造成冤案错案的原因很多,有社会的法治环境、地方的法治氛围、具体办案人员的素质等多个方面.政法部门办案具有相当的专业性,一些案件的侦查过程还要保密,相对封闭.媒体对案件的报道,也基本以政法办案部门的介绍为准.一般来说,来自这些部门的信息权威、可信度高.对于媒体来说,是权威的信源.所以,要判断一个有影响的案件办得对错,可能超出了媒体的能力范围.
从媒体内部来说,造成案件报道失当的原因可能是没有把握好“度”.这个“度”包括报道内容的尺度,以及报道的时间节点等.警方宣布案件破获,并不等于案件就画上句号.在法院没有判决有罪前,涉案的还只是犯罪嫌疑人.这个时候,对涉及到的破案手段、破案过程等就不宜作过分详细的报道.
《某某某,投毒案犯的克星》一稿,发表时距离案发仅仅两个月时间,案子都还没有到法院,稿件就认定念斌是罪犯了.实际上,该案在此后多年时间里,数次判决,最终被改判.如果看到案件后来的反复过程,记者可能就不会那么大胆地介绍侦查过程了.
“某某某一件件地检测排除可疑物,当拿起一口被清洗得干干净净的炒菜铁锅检测时,某某某并没有预料到,令他兴奋的结果会这么快出现,因为锅被洗过,即使有氟乙酸钠,其溶水那么强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然而灵敏的测毒仪器却发出提示:锅里沾有氟乙酸钠!”这段文字介绍的是关键证据的发现过程.在案件报道中,涉及关键证据的内容报道得太过详细,一是容易泄密,再则是因为还没有得到最终认定,未必就是“板上钉钉”的真相.
《“四·九”女尸案侦破记》,发表的时间是1996年4月20日,距离案发仅10天时间.此时,案件尚未被提起公诉.文中甚至出现了“杀人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图”,这样的认定有悖于司法公正.
“按常规,一个公厕内有具女尸,被进厕所的人发现,也许并不为奇.问题是谁发现的?谁先报的案?而眼前这两个男的怎么会知道女厕内有女尸?冯副局长、刘旭队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这是许多案件报道中常有的写法.有场景,也有心理描写,真实且吸引人.但这样的报道,未必能经得起事实的检验.
对于外因判断的能力不足,媒体内部把关失守,自我保护不够,频踏雷区,“内外交错”造成了案件报道的失当.一旦案件被改判,报道失当的媒体就会陷入尴尬境地,甚至遭遇侵权诉讼.
三、对策:审慎、专业和严守操作规程
结论:关于本文可作为连带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连带责任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刑诉法修改对案件报道法律影响
在修订刑事诉讼法生效之后,记者因对法律修订之处不了解,可能出现两种不利情况:一是记者仍然照“老规矩”办事,找不准自己活动的底线,结果涉嫌非法获取。
刑诉法修改对刑事案件报道的影响
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已经公布。这次修改,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原则指导下,从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
网络时代报纸新闻写作如何避免失实
【摘 要】如今,我们所处的网络时代是一个信息泛滥的时代,人们每天无时无刻地暴露在快速更迭的信息流中。而报纸新闻相比网络新闻,在人们视野中出现的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