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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辞书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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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清朝末年,随着变法修律运动的展开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法学术语的大规模传入,近代中国第一批法律辞书应时而生;它们多与邻国日本有关.《新尔雅》是近代中国最早的一部新语词词典,该书收录了大量的法律新词,这些法律新词奠定了近代中国法律新词的基础,而《新名词训纂》则对这些日源法律术语进行了汉语词源的探讨.

关键词: 近代中国;法律辞书;《新尔雅》;《新名词训纂》

中图分类号:D90-0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08-0290-03

作者简介:李多(1970-),男,汉族,辽宁新民人,中国长安出版社编辑部主任、副编审,研究方向:编辑学、法学.

近代中国,尤其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是中国社会发展急剧变革的时期,被称之为“转型时代”,当时的流行表述称之为“过渡时代”,中国社会进入所谓“近代”阶段.这种变革,波及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汉语也不例外.汉语作为一种语言,语音、词汇、语法也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之中.而在这一变化中,由于东西方语言的接触、融合,促进了汉语的近代化.汉语除了自身的近代化外,也记录了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转型.

这一时期,汉语的巨大变化,主要表现在:民族共同语言完成了由南京官话向北京官话的转变;建立了口语文体;获得了一套表述新知识的抽象词汇和科技术语.①在这一转化过程中,旧的知识系统遍布裂痕,旧的意识形态系统日渐崩溃,新的知识秩序逐步建立.这种社会生态,迫切需要辞书的积极编纂.正是在各类辞书的编纂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表述新知识的词汇.各类辞书的编辑出版,从一个侧面记录了新词汇、新术语的形成历史.在这一过程中,旧的中华法系几千年形成的法言法语濒临瓦解,而一套全新的建立在西方法律制度体系下的近代法学正在形成.新法律术语的转型及确立,推动了法律辞书的编辑出版,反过来,法律辞书的编辑出版,也促进了新法律术语体系的形成.这一过程,是随着《新尔雅》及各类法律辞书的出版逐步完成的.本文即尝试从近代法律辞书出版的角度,对近代中国新法律术语体系的形成过程进行简单梳理.

一、近代法律辞书的出版统计

近代,特别是进入二十世纪,随着西方新名词,尤其是因为“留日热”而导致大量的日本新名词进入国人的视野,而对于这些新词,迫切需要对国人进行解说.各类辞书的编纂因此而成为需要.

当时学人普遍感到:“吾国人士研究政法者,多取道于日本,累年以来,以数千计.学有习得,复编译新籍,以惠国人.冀以发达其政治思想,普及其经济观念,法至善也.所惜者,名词难涩,含旨精深,译者即未敢擅易,读者遂难免误解.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词典工作,其何能已.”②于是1903 年刊行了《新尔雅》,1905 年出版了《汉译新法律词典》.稍后,《日本法规解字》(1907年)、《汉译法律经济词典》(1907年)等辞书亦相继问世.

根据沈国威、屈文生对近代汉语术语辞书的出版统计分析,至1949年政权更迭,中国共出版各类术语辞书四五百种,内容涵盖了当时已经存在的学科和专业领域.在这四五百种辞书中,与法律术语有关或专门的法律辞书共28种次.具体出版情况为:1、《新尔雅》,汪荣宝、叶澜编纂,1903年由上海明权社发行;2、《汉译新法律词典》,徐用锡译,1905年发行;3、《法律经济辞典》,清水澄编,张春涛、郭开文译,1905年由上海群益书局发行;4、《汉译新法律词典》,三浦熙等编,徐用锡译,1905年由京师译学馆发行;5、《汉译法律经济辞典》,清水澄编,张春涛、郭开文译,1907年8月由*奎文馆书局发行;6、《日本法规解字》,钱恂等译,1907年由商务印书馆发行;7、《法律经济辞解》岸木辰雄编,张恩枢等译,1907年发行;8、《汉译日本法律救济辞典》,田边庆弥编,王我臧译,1908年10月由商务印书馆发行;9、《英德法日政法名词表》,商务印书馆编译所,1912年由商务印书馆发行;10、《法政辞解大全》(上下册),韩德清编,1913年5月发行;11、《汉译法律经济辞典》,清水澄编,张春涛、郭开文译,1914年由上海群益书局发行;12、《汉俄政法词汇》,(俄)柯列索夫编,1923年10月由中国东方铁路协会发行;13、《司法法令辞典》,唐慎坊编,1924年9月由上海世界书局发行;14、《法律辞典》,李祖荫编,1927年9月由北平朝阳大学发行;15、《英汉政治法律商业教育辞典》,赵明高编,1930年由沈阳北陵新华书店发行;16、《中国法律大辞典》,朱采真编,1931年10月由上海世界书局发行;17、《法律政治经济大辞典》,余正东主编,1932年由上海长城书局发行;18、《法律大辞典》,汪翰章、董康等编,1934年3月由上海大东书局发行;19、《政治法律大辞典》,高希圣、郭真编,1934年11月由上海科学研究社发行;20、《法律大辞书(附补编)》,郑竞毅等编,1936年1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发行;21、《(华英双解)法政词典》,张崇恩编,1936年3月由天津百城书局发行;22、《(民众必备)法律辞典》,董振华、董坚志编,1936年4月由上海大中华书局发行;23、《法律辞典》,董坚志编,1937年6月由上海文业书局发行;24、《华英双解法政词典》,张崇恩编,1937年由天津百城书局发行;25、《英汉法律辞典》,周元傅编,1939年8月由编者刊于上海;26、《司法法令词典》,唐慎坊编,1944年由上海世界书局发行;27、《诉状用语辞典》,吴瑞书编著,1948年由上海春明书局发行;28、《法政辞解大全》,作者及发行人不明.③

上述新法律术语辞书的出版,历经半个世纪.以《新尔雅》为起点,以郑竞毅等编的《法律大辞书(附补编)》为顶峰,标志汉语法律术语体系基本形成.这些法律辞书的出版,客观地反映了西方法律术语传入中国的演变过程,对于近代新法律术语体系的形成,意义自不待言.

二、《新尔雅》与新法律术语

结论:适合不知如何写辞书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辞书网站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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