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职称论文>材料浏览

关于商事组织关联论文范文写作 商事合同和商事组织关联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商事组织关联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04

商事合同和商事组织关联,本论文可用于商事组织关联论文范文参考下载,商事组织关联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商事组织关联论文参考文献:

商事组织关联论文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论文施工组织设计开题报告组织行为学论文选题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

摘 要 近年来,法学界关于“商法通则”的制定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学者讨论的焦点集中在“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两种立法模式如何选择,但是,对于理论法制的研究最终要回归到实践的法律运用之中,因此,本文通过探析商事思维在商事审判中的运用,指出商事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探讨商事合同和商事组织的关联,为我国民商立法模式的最优选择提供借鉴.

关键词 商事合同 商事组织 商事思维 关联

作者简介:周海宝,吉林财经大学2015级法律硕士.

中图分类号:D923.9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7.184

一、国内外商事合同发展的比较分析

(一)国内商事合同制度评析

基于商法思维的影响,国内商事合同主要指的是商人之间为从事经营活动而签订的合同.学者对于现有这一界定存在很多争议,现有界定认为商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全部属于商事合同,那么商人和非商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应适用什么规则,有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对于非商人一方基于消费目签订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对于非商人一方出于投资、营利为目的签订的合同则认为应当属于商事合同调整范围,国内法学界对于商事合同的研究较为缺乏,目前现有立法中对于商事合同的规定也较少,仅在《合同法》中将商事合同和民事合同共同进行了规定,但由于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价值取向不同,因此,在同一部法律将两部法律纳入其中,两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持续存在,影响着实践中商事案件处理时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效果,并且现有法律对于商人、商事活动界定不够明确,因此,实践中商事合同的认定存在分歧,审判中商事合同审理的结果争议较大,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国外有着较为成熟的商事合同立法经验,因此,我国亟需借鉴国外成熟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现有商事合同规定,保障我国商事交易的快速发展.

(二)国外商事合同制度解读

国外商事合同发展迅速,对于商人、商事合同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例如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将商人定义为“经营某种货物的人,或者职业表明他对交易所涉及的惯例或者货物具有专门知识或者技能的人,或者他因雇用其职业表明具有专业知识或技能的 人、经纪人或其他中间人而被视为具有此种专门知识或者技能的人.”这一规定对于在美国商主体及商事合同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英国合同法》中商事合同指的是“双方当事人为了营业而签订的合同”,其中英国对于商事合同的特殊性规则确立主要是通过判例来体现.因此,我国应当在现有的立法基础上,需要明确商人、商事活动以及商事组织之间的规则,制定较为完善的“商事规则”,保障商事交易的发展.

二、商事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分

我国现有关于商事合同的立法,集中在《合同法》中对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进行了统一的规定,现有的立法模式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将商事合同作为民事合同处理的情况时有发生,基于商事交易追求便捷、高效的特点,商法一般采用的是自由主义原则,因此在商事审判中,对于商事合同的认定就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特别是在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创新中,出现的新型商事合同的认定,除非有着和明显的违反法律或者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认定为无效之外,一般都应当认定合同有效,例如我国对于无船承运人的经营资格实行登记制,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现实中较多的船运公司没有履行登记手续,当货运合同发生纠纷时,如果合同当事人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那么法院应当按照有效合同处理,在这里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正是商事审判理念的体现.对于商事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分可以更进一步明确商事合同的特点,商事合同和民事合同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倡導效率优先和市场稳定

商事合同中交易双方都是“强有力的智者”,因此,在商事交易中满足交易双方需要,提高交易效率是商事合同的主要特点.和之相对,民法则强调交易的公平优先,双方并非都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为了实现交易公平,适当的牺牲交易效率也被允许.同时,在商事交易中,由于有限理性商主体的存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目标驱使,市场会出现由于个案的存在基于意思自治出现纠纷,但对于这种个案在原有意思自治合同上做出的判决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因此,当个案公正和社会整体秩序稳定相冲突时,就需要牺牲个案公平,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二)交易目的差异

在民事合同中,合同双方通过交易主要是为了转移或者让渡交易物的使用价值;但在商事交易中,合同双方的目标都是在交易中获取最大利益,侧重于获取商品的价值,商事交易中营利性的特点决定了商事合同的规制有其特殊性,因此,在实践中对于两种合同违约的救济途径也存在差异.民事合同的签订主体和商事主体相比则在经验、知识、信息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对于民事合同违约一般应当适用较为宽松的归责原则;而对商主体处以严格责任,更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违约情况出现后,民事合同更多的是通过强制履行或者返还原物转移或者回归物的使用价值;而商事合同则更多的是通过违约赔偿,实现商事交易中营利目的.

(三)交易对价的差异

在民事合同中,交易双方遵循着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规律,交易中双方对于交易物各自利用的价值不同,所以一般遵循市场价值规律进行交易,如果违背这一等价交换原则,则会出现因为显失公平而致使合同被撤销的局面;反之,商事合同则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进行的交易,因此,交易双方的利益需求对立,“贱买贵卖”才是双方的利益博弈点,在商事交易中,每次货物交易都是利益博弈的结果,都是以实现营利为目标,商事合同中双方基于自身营利目的的追逐,使得交易物的交易价格脱离原有价值,通常会高于或者低于原有价值,这是由于商事交易的性质决定的.

三、 商事组织的发展进路

(一)国内商事组织的发展路径

结论:适合商事组织关联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商事组织的性质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中国合同法中错误规则之我见
摘 要:在合同法领域,只有当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才归为有效并宣告成立。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时会出现瑕疵,例如可能在表达时产生同真实意志不相。

大陆涉台商事争端解决调解方法
摘 要:伴随着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大陆涉台商事争端日益增多,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为妥善处理大陆涉台商事争端,灵活度高且对抗性弱的调解方法尤显重要。建。

一带一路和商事体制改革
在全球化的大环境下,中国加入WTO的保护时期刚刚过去不久,目前全球经济低迷,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为求在国际环境中占据有利位置,中国需要采取积极。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税务管理问题
天津财经大学2014年3月1日出台的商事登记制度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一项基础性的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进行的重大战略性部署。该项改革鼓励了创。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