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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虚假陈述论文范文写作 论我国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董事责任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虚假陈述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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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一系列 事件的浮水,人们已认识到治理证券市场的必要性.虚假陈述等舞弊手段虽然存在很高的法律风险,但其所带来的高收益还是让许多上市公司趋之若鹜.我国证券市场上虚假陈述案件层出不穷最根本的原因是制度缺乏足够的威慑力,违法成本较低.因此,文章通过对虚假信息披露责任主体之一——上市公司董事的心理披露义务、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法律责任进行分析,明确董事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董事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3-101 -04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证券发行、交易市场及相关领域中具有披露责任的主体或者行为人在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以及相关活动的信息披露过程中,所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性的虚假、误导、遗漏或者不适当披露的情形,从而导致投资者在不知晓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或交易活动的决策①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又称作虚假记载,是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一种情形,即虚假陈述的主体为上市公司,其在公开的文件中将一些本身不存在或者本身存在的内容,虚假向公众公布或者刻意隐瞒,以信息公开的格式和方式向公众公布② .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主要表现有两种:第一,编造虚构的信息,导致投资者因为信息的误导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第二,故意扭曲表述或者隐瞒掩盖已经发生的真相,从而骗取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因为虚假陈述会引起道德危险和逆向选择,因此,会导致损害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结果的发生,从而影响证券价格,损害普通投资者的利益,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健运行.因此,严格限制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对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来说十分必要.当前,上市公司中经常爆发出一系列非常具有震撼力的虚假披露的丑闻.对这些丑闻进行分析,我们很容易发现造成上市公司 的主要原因是:有关的利益主体在对舞弊收益和 违法成本进行孰轻孰重的衡量后,发现 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舞弊收益,因此会选择成本较低的违法舞弊行为.一般而言, 舞弊行为能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匹配相应水平的高风险,但是在我国,现实情况却不是这样的.因为对 舞弊行为的惩罚力度远远不够,从而使风险弱化,相关法律缺乏其应该有的威慑力.随着证券法、公司法的发展,董事的地位在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中不断地增强,相应的责任也应该逐渐加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虚假陈述中董事和董事责任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上市公司董事在信息披露中的法律义务

董事是负责对上市公司事务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的人,董事的职务行为涉及到公司、市场、行业中各个主体的利益.在一些公司中,董事不仅仅是公司的雇员和管理人员,也是公司的股东,因此,具备多重身份董事的利益和公司、股东等相关主体之间就存在一致或者是冲突的可能性.由于董事作为公司内部具备信息优势地位的人员,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就要履行忠实、勤勉、诚信的法定义务,以确保所披露的信息准确、真实和及时,确保信息在形成和传递过程中不会损坏投资者的利益,防止董事利用内部信息为自己或者利益相关主体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因此,下文将首先对上市公司董事在信息披露中的法律义务进行说明.

(一)忠实义务

忠实义务即董事作为公司的受委托人,必须以最大的善意作为自己行为的出发点.所以忠实义务是一种以信任、信赖和依赖为前提和基础的义务③ .忠实义务的一般要求包括董事必须时刻为公司利益着想,不得利用其职位的便利而获取不正当利益,和注意义务相比,忠实义务是一种严格责任,即不以董事存在过错为必要条件,董事只要在客观上取得了不正当的个人利益,则需要承担返回所取得的利益的法律责任④ .在英美法系中,忠实义务又称为信任义务,即董事必须竭尽忠诚的履行职责,所以又称为“公平交易”的义务⑤ .所以忠实义务要求公司董事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受非正当收益,作为 人,不得收受贿赂、某种秘密利益或所允诺的其他好处,不得擅自越权处理公司的财产,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同时,我国上市规则还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披露董事薪酬和持股状况的披露义务.董事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关联交易,也不能利用其作为董事的便利*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己进行活动或者为其他公司经营同类的业务,更不能违反公司章程私自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

(二)注意义务

注意义务即公司董事在执行事务的过程中应保持相应的关注和勤勉,要“以一个合理的谨慎的人在相似情形下所应表现的勤勉、谨慎和技能为其所应为的行为①”,成为所谓的善良管理人.所以注意义务又称为勤勉尽责义务.董事履行作为董事的职责是对公司应尽的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必须是诚信的,必须合理的选择其履行方式.该行为必须是为了公司的最佳利益并尽到普通人谨慎的人在类似的情况和地位下应该具有的合理注意②.注意义务具体表现在要积极参加培训,熟悉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知识,并出席董事会,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特别对独立董事,或非执行董事来说,要积极行使询问权和调查权,并进行适当的合理怀疑.董事的注意义务还体现在对公司治理的责任承担上.其一,董事不得以其对公司实际业务的不知晓作为抗辩;其二,董事不得因为实际知识、技能和经验和客观标准存在不同而推卸责任.也就是说对于本文所中要介绍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责任问题,同样适用以上两条责任承担原则,上市公司董事不能以不知情作为不承担虚假陈述责任的抗辩,也不能以自己的能力、经验有限而推卸责任,这在下文中笔者会有所论述.

(三)诚信义务

诚信义务是要求上市公司董事具有善良、诚实的内心状态,并且该良好的内心状态要转化为良好的行为.这就要求董事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在董事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尊重彼此相互的利益,对待他人的事务要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保证董事自己得到应得的利益外也不侵害其他董事的利益.其次,在董事和社会的利益关系中,要求董事在自己权利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③.诚信义务在具体操作上包括以下几项:第一,不故意使公司做出违法行为.董事不能片面的为了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而故意让公司做出违法的行为.第二,董事在报告和说明公司情况的时候要处于始终坦诚的状态④ .即要求董事在信息披露中确保对外公布的信息真实有效,不侵害投资者的利益,不造成投资者的误解.

结论:适合虚假陈述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虚假陈述的行为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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