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专科论文>材料浏览

关于建造合同论文范文写作 建造合同准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建造合同论文写作 时间:2024-04-19

建造合同准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本论文主要论述了建造合同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建造合同论文参考文献:

建造合同论文参考文献 执行摘要论文过程合同管理论文毕业论文过程

摘 要:财政部1998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以来,建造合同准则在建筑行业已执行了16年.尽管建造合同准则有关合同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及其账务处理方式和国际建造准则高度一致,然因法治程度、税收制度、行业发展水平等差异,建造合同准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建议以建筑业“营改增”为契机,对建造合同准则或者税收制度做适当的调整和修订,缩小财税间的差异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建造合同准则 执行过程 对策

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建立了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是对财政部1998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修订和完善.建造合同准则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在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企业管理水平方面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建造合同准则关于合同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规定了亏损合同的预计损失如何处理,相比较而言更谨慎.同时,建造合同准则实现了和国际准则的趋同,增强了施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然而,因法治程度、税收制度、行业发展水平等差异,导致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建造合同准则有关合同收入和费用确认概况

建造合同准则是用于规范建造承包商有关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的会计准则.对比《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建造合同准则最大的特点是将合同收入的确认和工程结算的确认分步处理,这也是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和生产销售企业收入确认方法最大的区别.建造合同准则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为标准,将建造合同区分为能和不能两种情形,分别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和据实确认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一)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当期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预计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同时,当期的合同费用等于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账务处理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毛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完工进度的确定又可分为三种:一是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二是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三是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二)据实确认法

据实确认法是建造合同准则对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合同进行确认和计量的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且合同成 够收回的,按照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毛利,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且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合同成本在发生时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三)会计处理

日常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关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约定取得经监理单位、业主签字确认的在建工程价款结算单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工程结算”科目.资产负债表日,建筑施工企业依照完工百分比法或者实际成本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收入和费用的差额借记或者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由于建造合同工程造价大、建设工期长,建设过程中,发包方和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每月已完工程量的一定比例(通常为已完工程量的75%-85%)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以经第三方审定的建设工程结算审定单作为双方的最终结算依据.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该期会计报告期间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为当期已完工程量的15%-25%),确认时点也不一样.

(四)会计报表填列

资产负债表日填列财务报表时,“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抵销填列,“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差额填列于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工程施工”小于“工程结算”的差额填列于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项目.“工程施工—毛利”作为工程施工余额的组成部分填列于资产负债表的“存货”或者“预收账款”项目中.同时,合同收入扣除合同费用后的差额(工程施工—毛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当期的利润组成部分又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中.

二、建造合同准则和税收法规的矛盾

(一)“营改增”导致财税政策差异

今年是“十二五”税制改革的收官之年,建筑业作为“营改增”最终扩围的关键行业之一,有可能在年内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税制改革势必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1.增值税相关规定

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税收征缴的关键有二:一是计税基数,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基数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销售额,销售额应等同于纳税人会计意义上的收入金额.二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 的,为开具 的当天.

2.财税政策差异带来的风险

建筑业“营改增”后,建造合同准则有关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和处理方法,和增值税条例有关计税基数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存在差异,有可能导致政策性的偷税漏税行为.

(1)合同收入和计税基数存在差异.由建造合同准则有关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方法可知,纳税人于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合同收入额,为按完工百分比法或者合同成本据实确认的数额,而从增值税条例有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来看,建筑业“营改增”后,其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基数应为每次实际收到的工程进度款或者经发包方、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单上核定的应收工程进度款金额,而这两个数额均不等于纳税人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金额.通常情况下,按照发包方和纳税人有关工程价款的支付约定,纳税人每期实际收到的工程进度款或者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定的应收工程进度款为纳税人已完工程量的75%-85%,纳税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基数和合同收入金额相比会小15%-25%,从而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假如某建筑企业当年完成营业收入100亿元,按15%-25%的差异及完成合同收入来测算,该企业当年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1.65亿-2.75亿元[100×(15%-25%)×11%].该企业偷税漏税了吗?显然,该企业没有主观偷税漏税的恶意,但该企业确实少记了增值税销项税额,形成了事实上的偷税漏税行为.

结论:适合不知如何写建造合同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建造合同会计处理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
摘 要:就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阐述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对策。关键词:施工企。

建造合同准则应用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准则),对规范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提供了标准。但由于市场环境、行业环境、法制环境等。

海洋工程总承包企业运用建造合同准则
摘要: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在实际运用中诸多难题困扰着财务人员,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提出解。

关于施工企业执行新建造合同准则有关问题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各类业务逐步变得更为复杂,以及报表使用者对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不断加大,原施工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局。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