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本科论文>材料浏览

关于社区矫正论文范文写作 我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面临问题完善路径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社区矫正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24

我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面临问题完善路径,关于免费社区矫正论文范文在这里免费下载与阅读,为您的社区矫正相关论文写作提供资料。

社区矫正论文参考文献:

社区矫正论文参考文献 社区护理论文中国社区医师杂志社区医学杂志会计监督论文

摘 要: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区别于传统*刑的非*化刑罚执行方法,是一种运用社会力量在社区中执行刑罚的开放型改造模式,其也理所当然属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的范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益,影响着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司法正义的实现,有利于保障人权,实现刑罚的教育和预防功能.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开展,目前也暴露出许多的问题,而检察监督更是面临着监督对象模糊、监督效力乏力、监督职权和监督手段有限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完善和创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于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检察职能;完善路径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是我国在借鉴英美国家等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得较好的国家先进的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通过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出来的与传统*刑相对应的一种行刑方式.作为一种新型的非*刑执行方法,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应地,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工作更是处于摸索阶段.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监督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有效的,合理的监督有利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充分贯彻.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清醒地看到,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也逐渐发现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一些问题,这严重影响了监督检察权的有效发挥,监督效果不能够很好地实现.当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察监督的法律规定不完善

社区矫正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最初出现在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及第十三条中.这两条规定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正式作为一项行刑方式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得以确立.而2012 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则是正式、完整地确立了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并且明确了我国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部门为检察机关.

但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相关的司法解释均没有对检察机关何时介入社区矫正进行法律监督、监督的具体程序、监督的手段及监督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的规定.正是由于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不明确、不具体,从而导致了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缺乏操作性.

2.检察监督的职能定位模糊

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负有监督和配合两方面的职责.其中,监督应是整体工作中的核心内容,是主体;配合是监督必要的补充,为监督服务,是辅助.[1]实践中,一些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重配合轻监督,存在着检察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教育宣传、帮扶等工作,这就是由于检察机关自身职能定位的不够准确所导致的,这会使得检察机关陷入自己执行、自己监督的尴尬境地.

3.检察监督的对象不清

虽然2012年3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已经明确: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从这一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应以“社区矫正机构”作为监督的对象.看是检察监督的对象已经明确,但司法实践中,因为整个社区矫正执行环节的复杂性,使得这一过程并不是由一个部门执行,而是由多个部门和系统合作进行执行工作的,往往是由各有关行政部门、社区团体等共同参与,分工合作.正是由于刑罚执行主体与社区矫正工作主体在实践中存在着不一致,使得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4.检察监督的方式单一

2012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手段是“提出书面意见”.不难看出,检察机关这样的“书面意见”或“建议”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执行力.该书面意见能否得到执行,完全取决于被监督单位接受检察监督的自觉性.[2]这对检察监督的实际效果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使法律监督权难以真正落实,这也极大地影响到了检察机关的形象与权威.

5.检察监督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不合理

目前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一直在积极跟进.但基层检察院这个具体执行法律监督任务的基层部门却存在着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队伍数量不足、检察人员素质不能完全适应监督工作、监督部门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从而不得不忽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6.检察监督的时间滞后

当前对社区矫正活动的法律监督主要是通过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定期的专项检察从而发现并纠正一些可能已经发生了较长时间的问题,实践证明这种“事后监督”存在着很大的弊端.一方面,因为监督的时间相对滞后而不能及时地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社区矫正执行过程中出现需要减刑的情况,由于检察机关无法介入到减刑的申报和审批过程 ,审查的对象仅仅是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留于形式的书面审查这种监督模式必然会影响到检察监督的实质效果.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广泛开展,检察机关也应该结合实际,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督能力和水平,为保障社区矫正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针对现阶段司法实践中,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存在的运行缺陷,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该项工作制度,从而建构更为合理有效的工作机制.

1.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

(1)制定《社区矫正法》

社区矫正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一种手段,虽然有社会力量的介入,但从根本上来说其仍然是国家权力的运作.《刑法修正案(八)》仅仅是从基本法的层面对社区矫正予以了确立,却没有对于社区矫正的具体工作做出相关规定,实体内容的缺失也成为了检察院监督依据的缺失.因此,根据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适时制定出一部专门的《社区矫正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存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依据不足的问题,从而真正实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规范化发展.

(2)修改刑事诉讼法

在《刑事诉讼法》的完善上,一方面,应明确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监督中的具体权力和义务,增加检察机关的合法权利,从而更好地进行监督.另一方面需要明确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并完善监督的程序保障,对于被监督部门对抗法律监督或消极不配合的行为,规定责任追究的程序,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手段拥有一定的强制力,真正发挥检察监督工作的效果.

结论:关于对写作社区矫正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社区矫正*最新消息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形态演化与体系特色
[摘 要] 随着我国社区矫正深入进行,“统一”、“专门”、“具体”的三种制度形态不断演化,呈现出非常复杂的互动作用关系;从系统、动态视角看,其体。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问题
【摘 要】 社区矫正自2003年试点以来,虽然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包括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问题。由于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和。

关于社区矫正执法监督
摘 要: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通过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在一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

浅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社会管理工作
摘 要:社区矫正是一种区别于监禁矫正的非监禁式刑罚执行手段,强调充分地利用相关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协助,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和。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