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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FATF标准新变化论文范文写作 FATF标准新变化我国金融反洗钱反恐融资应略分析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FATF标准新变化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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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FATF最新修订了反洗钱,反恐融资国际标准,对金融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提出了较多新要求.新标准正式确立了“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反恐融资方法,增加了关于制裁“扩散融资”的要求,更加强调对受益所有人的识别,提出了对国内政要的特殊反洗钱要求,严格了电汇业务信息透明度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情报单位的职责.本文对上述变化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我国反洗钱/反恐融资工作实践,提出应对FATF标准变化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FATF新标准;金融反洗钱;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4)04-0056-03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The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FATF)是目前国际上影响力最大的反洗钱/Ni恐怖融资政府间组织.FATF于1990年首次发布了反洗钱《40项建议》,2001年和2004年又相继发布了9项《关于恐怖融资的特别建议》,两部建议通常合称FATF反洗钱/反恐融资“40+9”建议.“40+9”建议发布以来,历经数次修订,日臻完善,已得到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承认,成为指导全球反洗钱及反恐融资工作的基本准则.我国于2007年成为FATF的正式成员国,在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建设和运行中一直较好地遵循FATF标准,2012年成为FATF第13个达标国家,也是第1个达标的发展中国家.

为有效应对世界经济、政治以及军事等方面复杂变化所带来的新的洗钱、恐怖融资以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风险,FATF最近又对其标准进行了较大修改完善,于2012年2月发布了名为《打击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国际标准》的“40项建议”,取代了原“40+9项建议”.新标准除了将原先的反恐融资9项特别建议融入反洗钱40项建议,使建议条目数量有所改变之外,在一些实质内容上也有较大调整,例如明确了反洗钱/反恐融资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新增了防止扩散融资要求等.本文就FATF新标准针对金融反洗钱/反恐融资提出的新要求以及我国应采取的应对策略进行深入分析,为我国继续执行好FATF标准提供政策建议.

一、正式确立了“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反恐融资方法

FATF将采用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反恐融资方法作为统领性规定,以首项建议的形式正式引入新标准.该项建议的出台,标志着历经多年国际讨论和探索,风险为本的方法被正式确立为各国今后开展反洗钱/反恐融资工作的基本方法.

科学评估洗钱/恐怖融资风险是风险为本方法的核心前提,也是执行FATF新标准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新建议要求在国家层面、监管层面以及金融机构层面均要开展动态持续的风险评估.系统地评估洗钱/恐怖融资风险在我国乃至全球尚无成熟的经验,因此研究探索评估方法应是我国全面推进风险为本反洗钱工作的首要任务.鉴于洗钱/恐怖融资风险具有主、客观双重判定标准的特性,可采用层次分析法等主、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将风险评估分解为确定风险的构成元素和建立各元素的权重关系两项任务,逐项解决.新“建议10:客户尽职调查”的注解针对金融机构层面给出了一个两层级洗钱/恐怖融资风险构成元素的示例.其中第一层级包括客户风险,国家或地理风险,产品、服务、交易或转移渠道风险三类元素,每一类元素下又给出了第二层级风险元素,例如客户的所有权结构、经营中的 密集性、是否为私人银行业务、是否为非面对面业务等.可尝试按照FATF的建议思路,细化风险元素,深入开展国家和金融机构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评估.

此外,根据FATF建议,“风险为本的方法对于反洗钱/反恐融资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金融机构更为适用”.现阶段可重点推动一些反洗钱/反恐融资工作水平较高的金融机构率先开展风险评估.

二、增加了关于制裁“扩散融资”的规定

新标准通过“建议7:和扩散融资相关的定向金融制裁”,在FATF建议中首次正式引入了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内容,要求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有关规定对指定个人或实体实施定向金融制裁.该项建议在新标准中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和其他建议几乎没有重叠或承接关系.例如不能按照“建议3:洗钱犯罪”的要求对扩散融资刑罚化,也无法按照“建议20:可疑交易报告”的要求根据怀疑涉嫌犯罪来报告可疑交易.该项建议强调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反恐融资机制在应对扩散融资中的金融制裁作用,尤其是对特定对象的资金冻结作用,使金融机构的工作任务更加明晰.

联合国的有关决议和金融制裁名单在我国能够通过外交部门、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向金融机构转发,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相关名单在金融机构内部不能有效传达和使用.很多机构尚未建立反洗钱/反恐融资电子监控名单库系统,对于以纸质或PDF文件等传统形式保存的名单也不能及时转发至各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无法供业务人员比对使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于2012年6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津全部40家中资银行中有15家未建立或上线运行监控名单库系统,25家运行了监控名单库系统的银行中,有16家的系统不能对全部客户业务进行实时监控,14家不能根据新获得的监控名单对存量客户进行回溯性调查,仅有5家的监控名单库系统可同时满足实时监控和回溯性调查两项要求.再以外交部2012年前5个月转发的6个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制裁决议文件为例,天津市所有30家非总部银行机构中,只有5家收到了总部转发的全部6个文件,有11家全部文件均未收到(其中7家且未运行电子监控名单库系统).因此,应持续推动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执行外交部关于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的执行,尤其是按照以风险为本的原则,首先重点督促大型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时传达并有效利用定向制裁名单,加强监控名单库系统建设.

结论:关于本文可作为FATF标准新变化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fatf新40项建议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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