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材料浏览

关于法律规制论文范文写作 个人求助的法律规制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法律规制论文写作 时间:2024-04-11

个人求助的法律规制,本论文可用于法律规制论文范文参考下载,法律规制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法律规制论文参考文献:

法律规制论文参考文献 法律本科论文法律和道德论文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职工法律天地杂志社

[摘 要]个人求助是指个人向他人或社会寻求帮助,以解决自己、自己的家庭成员或其近亲属困难的行为.有必要明确个人求助的基本特征,厘清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慈善捐赠存在的区别与联系.《慈善法》不禁止个人求助,但并不意味着个人求助行为不受法律调整,既有的民法、刑法等实体法仍然能够适用于个人求助领域.有必要区分不同类型的个人求助,分析各种类型的法律适用以及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在慈善法的既有立法框架之下,个人求助能够在慈善法中找到适当的开展途径.在当前实践中,个人求助的主要问题是法制宣传问题.社会公众应当对网络个人求助信息保持理性的思考与判断,而不是盲目地表达自己的善心.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的个人求助当中,剩余善款的处理宜按照捐赠时间的先后予以倒序回转.对个人求助的规制,应加强引导和规范新型的公开募捐方式,倡导个人求助通过慈善组织完成,积极探索网络个人求助的健康发展途径.

[关键词]个人求助;法律规制;慈善组织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7)06-0026-06

根据《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通过公开方式开展的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个人求助信息的真实性由发布者负责,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只负有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的义务,并不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善款的后续处理承担任何责任.在当前的社会时期,通过公开方式尤其是网络方式开展的个人求助引发了诸多问题.当个人遭遇困难与不幸时,个人应该如何求助,社会公众应该如何捐款,慈善组织如何参与个人求助发挥积极作用.本文试图运用社会实证分析方法对个人求助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一、个人求助的基本特征及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个人求助是指个人向他人或社会寻求帮助,以解决本人、本人的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困难的行为.就个人求助问题,社会公众能够达成最低限度的价值共识,即无论是从宪法、法律还是道德的角度看,个人求助均具有存在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对个人求助进行法律规范,而对个人求助予以法律规范的前提是对其进行基本的分析与认识.

(一)个人求助的基本特征

个人求助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个人求助的主体为自然人.第二,个人求助的受益人为特定的关系人,即求助者自己、求助者的家庭成员或其近亲属.个人求助最根本的特征是私益性,而慈善法所调整的慈善活动具有公益性.公益与私益之间隐藏的紧张关系应当通过制定法的方式加以缓和.就慈善法而言,公益是指为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不特定”即指募捐主体与受益人之间既没有特定的身份关系,例如组织的发起人、理事会成员、会员、校友以及近亲属等,也没有其他特定的利害关系.个人求助中的求助人与受益人之间的特定身份关系通常限于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除此之外的其他亲属之间、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其特定身份关系人之间一般不能作为个人求助中的求助人与受益人.立法者通过限定特定范围内的社会关系的方式,对慈善法中的公益与私益的界限加以明确.第三,个人求助的对象具有广泛性,既包括特定的个人以及社会组织,也包括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因此,按照个人求助对象的不同,可以将个人求助区分为定向求助与公开求助.定向求助是指面向特定对象的寻求帮助的行为.求助对象的特定性,关键是看求助者与求助对象之间是否存在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关系,尤其是一定范围内的血缘关系,例如家庭成员、近亲属.不同于慈善组织的定向募捐,法定权利义务关系范围之外的个人定向求助多具有对价或者获得回报的心理预期,多为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因此,本文所要探讨的个人求助仅指个人公开求助.公开求助是指面向社会公众的寻求帮助的行为.公开求助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理解“不确定性”需要注意两个方面:其一,不能简单地依求助对象数量的多寡来认定.例如,向拥有某种特殊职业技能的人求助,因该人与求助者之间没有特定的身份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就不能因求助对象为具体的、有限的人而认定为定向求助.其二,不能简单地依求助方式来认定.在公共场所摆放求助信息牌,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求助信息,因求助方式本身的公开性,决定了受众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在当前,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微信朋友圈传播的个人求助信息扩散渠道已经成为主流,网络平台的受众为社会公众,微信朋友圈作为相对私密的社会关系圈,其受众多为与自己具有较为紧密联系的社会关系人.以自我为中心建立起的朋友圈具有强大的信息传递功能,此种信息传递功能正是基于熟人的信用背书所产生.因此,通过法律或技术的手段限制熟人的信用背书时,以微信方式发起的求助应为定向求助.第四,个人求助的适用应当遵循中国社会结构的差序格局,求助顺序应如同水波一般,由近及远,依次外推.中国社会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伸缩能力,个人的社会圈子会因自身势力的增减而变化[1].又因家庭、亲朋好友、邻居等概念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导致与个人发生社会联系的人群范围含糊不清,也就无法清楚地区分自我主义下的熟人与陌生人的界限.尽管如此,求助者仍应遵循“非穷尽自身之力、不可向社会公众求助”的基本生活规则.第五,个人求助具有无偿性.就法律属性而言,个人求助本身也符合民事赠予的构成要件,求助对象并不会因此而获得任何对价或者可预期的回报.

(二)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的区别及联系

《慈善法》第21条明确指出,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为主体不同.出于直接保障人的生存与促进人的发展的人文关怀考虑,个人求助的行为主体仅限于自然人,排除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慈善募捐是慈善组织积极、主动地向捐赠人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组织以外的个人以及其他组织不得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第二,目的不同.个人求助是为了陷入困境中的特定人的利益而开展的一种私益活动,该特定人是求助者自己、求助者的家庭成员或其近亲属;慈善募捐是为了不特定人的利益而开展的一种公益活动,慈善募捐的捐赠财物也只能用于慈善目的.第三,税收优惠不同.个人求助中的资助人、受益人以及信息发布平台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慈善募捐中的捐赠人、受益人以及慈善组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四,剩余财产的处理方式不同.在个人求助以及慈善募捐中,捐赠财产有剩余的,均应先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处理;若募捐方案未规定或者捐赠协议未约定时,就个人求助中的剩余财产处理问题,目前尚无妥善的解决方案,而慈善募捐中的慈善组织应当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第五,法律适用不同.个人求助当事人之间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主要适用合同法中有关赠予的规定;慈善募捐当事人之间是一种社会法律关系,主要适用慈善法的有关规定.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均包含募集捐赠财物的活动,即“募捐”,既包括面向社會公众的公开募捐,也包括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第二,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可以有机结合,当个人求助中的受益人属于《慈善法》第3条所列举的公益活动之服务对象群体要求时,慈善组织可以为该受益人的利益而开展募捐活动,是因公益活动的最终受益者均是具体的社会成员.

结论:关于对写作法律规制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法律规制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中国影子银行监管套利运作模式下法律规制改进
摘 要:我国对于影子银行体系的金融监管和法律规制尚处于起步阶段,影子银行监管套利的运行模式主要是通过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非金融机构、民间金融系统。

我国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
摘 要:由于一直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很多乱象,引发了社会矛盾,扰乱了正常的金融体系,其中很重要的现象就是民间借。

论刑法修正案对虚假诉讼法律规制
摘 要:我国之前的刑法对于使用虚假诉讼活动的规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对那些妨害司法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我国于20。

银保理财产品法律规制
银保理财产品 法律规制 监管体制我国银行保险法律监管制度确立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法律制度。1993年《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布促进了银。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