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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教育权论文范文写作 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受教育权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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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百年大计,教育为先.教育是立国之本,关乎着民族的兴旺和国家的未来.农村地区的教育发展是我国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而急迫的任务,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更亟待法律的保障.现阶段儿童接受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家庭教育缺位、学校指导不到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立法存在缺陷等方面.面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受损害的问题,必须从家庭、学校、国家政策立法等角度切入,寻找符合当前城市化浪潮、切实可行的解决进路.

关键词:留守儿童;受教育权;法律保障

随着我国城市化迅速发展,大量的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出现了农民工进城务工,老人及儿童留守农村的现象.劳动力的转移孕育了新的社会问题,其中,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就引起了广泛的关注.2012年9月,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200.32万人.这些农村留守儿童往往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他们的受教育权问题是当前农村一个现实而又严峻的问题.留守儿童的科学文化水平、思想道德素质直接关系到未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从数据来看,可见这一群体的数量之庞大,所需的法律保护之迫切,我们必须重视起来.

一、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现状

(一)家庭教育缺位

1.父母教育角色弱化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良好的家庭环境将对儿童的身心健康产生终身影响,但留守儿童却享受不到这一正当权利.父母双方外出使留守儿童和父母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留守儿童和父母日常沟通的主要途径只能是电话联系,亲情缺失对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极为不利.

2.和留守儿童一起居住的亲戚管理和教育不到位

爷爷奶奶这一辈人,受教育水平较低,对于正在上学的孙子孙女不能给予完全的学习指导;其他亲戚平时也多忙于自己的工作,对留守儿童疏于照顾,初中的孩子正处于青春期,思想情绪易波动,有部分孩子会产生叛逆、逃学的情况.没有人监督,会使其受教育权受到损害.

(二)学校对留守儿童教育指导不到位

1.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许多学校并未以班为单位为留守儿童建立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记录他们的个人基本情况和日常学习、品行情况等[1];并且缺乏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档案、父母外出务工情况档案及监护人的档案.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无法完全掌握留守儿童的个人家庭信息和学习状态,不利于对他们的心理给予关爱,不利于对其学习给予及时的关注和指导.

2.安全教育指导不到位

许多学校从未开展过安全教育活动,有的班级每月有一次通过主题班会或教师口头说教的形式进行安全教育.这种教育形式的结果只能使留守儿童对于安全问题仅停留在认识阶段,一旦出现安全管理的“真空”时段,事故就频繁发生.特别是寒暑假期间,由于假期留守儿童居住分散,且以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的祖父母监护为主,再加上自身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极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不到位

当自己的父母外出打工后,大部分孩子都会感到孤独无助;他们的内心渴望着父母的陪伴,但迫于生计,他们懂得父母不得不出去打工.当家庭教育缺位的时候,就需要学校来帮忙疏导孩子,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是非常重要的,这能使教师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孩子摆正心态,更好地健康成长.

(三)立法存在缺陷、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我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法》是在1995年颁布的,而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也只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才出现的新社会问题,而且近年来数量有增多的趋势,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一般儿童不同.《教育法》在制订时没有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做出具体及时的反应.新《义务教育法》虽然于2006年修订,却也没有增加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的相关条款.

《义务教育法》第六章详细规定了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体制,在义务教育经费总体需求、保障目标、经费来源以及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等内容上都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强调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但经费分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大范围存在.

二、对策及建议

(一)从家庭层面来看

1.家长要加强和农村留守儿童的亲情交流

父母要应尽可能多地和孩子联系,让孩子能时时感觉到父母的关心和爱护.在交流内容上,尽可能全面,除了督促孩子学习外,要对孩子的生活、身体、心理等各方面加以了解,尽可能多鼓励他们,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2.充分发挥亲属、邻里的作用[2]

委托监护人要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其他亲属也要尽可能给予农村留守儿童一定的家庭关怀,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近似完整结构家庭的心理氛围和成长环境,弥补他们在家庭关怀方面的缺失.邻里之间要发扬邻里互助精神,对农村留守儿童要真诚主动地给予关怀和照顾,不欺辱、不歧视,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安定和谐的外部条件.

(二)从学校层面来看

1.完善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要完善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档案、跟踪管理档案,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外出父母登记制度和留守儿童联系制度和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登记父母及监护人的详细信息,明确委托监护人职责,加强学校和家长及其监护人的联系,促进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3].

2.规范学校监护管理制度

动员组织老教师等在自愿原则下,对留守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明确帮扶留守学生的责任制.对非寄宿留守兒童,班主任应定期家访,及时向 监护人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 监护人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结论:关于受教育权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受教育权包括哪些权利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现状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教育以及人身安全问题已是不容忽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律权益保护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避免因父母外。

民族农村地区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法律
摘 要:由于受到社会经济发展体制的限制,城市中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无论是在经济条件还是在教育、医疗等方面一定程度的制约,高昂的教育费用使得农村进城。

论公民受教育权法律保障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公民的受教育程度成为一个人生存和发展,一个社会和谐稳定,一个国家立足于民族之林的关键因素。通过对公。

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
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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