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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检察机关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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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制度化的重要探索,检察机关在该制度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审查核实相关证据,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和诉讼程序等.检察机关高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还需在人员配备、办案模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调整.

关键词 认罪认罚 宽严相济 检察监督

作者简介:刘丹,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研究方向:刑法、刑事诉讼、电子证据;贾耀芳,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5级硕士生,研究方向: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263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4年10月23日,中国 第十八届 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2016年7月22日,《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由 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在北京、天津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明确指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据此我们可以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表述为,对出于悔改或认错的心理,承认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积极挽回该行为带来的损害后果,愿意接受法律惩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在实体上从宽处理,程序上从简处理的制度.认罪就是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自己的罪行;认罚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即同意接受处罚,表现形式则是犯罪嫌疑人和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达成一致意见;从宽,是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对被追诉人的宽大处理,主要是指实体法上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现代刑事诉讼蕴含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核心价值,同时兼顾提高司法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恢复被侵害的社会关系的重要价值.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司法效能的最佳体现就是对这几项价值的完美兼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提高办案效率,节省司法资源,减轻司法负担,化解基层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具有重大意义.

二、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

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互相分工、各司其职. 机关作为侦查机关,需要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在侦查过程中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罪可能形成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记录在案并附卷,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相关情况,但是不得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而检察机关主要负责审查证据、指控犯罪,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审查核实相关证据,确定案件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 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就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适用于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

对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检察机关仍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审查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等,坚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充分保证每一项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充分证明,用以定案的证据均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综合全案证据,对已认定事实进行怀疑排除.

(二)听取各方意见,確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

按照案件的不同状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 ,详细完整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在犯罪显然认罪从宽的基础上高职其认罪可能形成的法律后果.对指控的罪名及适用的法律条款有无异议,对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等有无异议.在讯问过程中,检察官可以运用一定的技巧,以增强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自愿性,促使其努力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切实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

听取值班律师的意见.律师是我国法治事业的重要参和者,在司法改革过程中也应当发挥一定的作用.具体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并非法律专家,对很多法律规定不是很了解,那么就需要律师向其讲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并负责和司法机关沟通,相关文件称此类律师为值班律师.

(三)依据案件证据情况,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在量刑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方面做出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吸收《刑法修正案》和新《刑事诉讼法》精神的基础上,发布《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了对自首、坦白、立功、当庭自愿认罪、退赃退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刑事和解等7项认罪悔罪情节在量刑活动中的基本适用标准.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检察机关可以向其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在犯罪嫌疑人同意该建议的情况下,由其签署检察机关制作的具结书.量刑建议应当包括主刑、附加刑,对于主刑,需要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来提出详细的量刑幅度或者明确刑期的具体建议,对于附加刑,则需要具体提出明确金额,量刑建议还应当明确刑罚执行方式.

(四)在犯罪嫌疑人同意的情况下,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相对于简易程序而言更为简便和快速的诉讼程序,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探索,是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重要内容.依法适用速裁程序,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讼累,实现保障人权的目的.

结论:适合检察机关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检察公益诉讼服务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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